各单位:
随着我院车辆的增多,一些驾驶员在校园内鸣笛、超速行驶、不规范停车的现象较为严重,扰乱了安宁有序的校园环境,严重影响了校园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。为进一步规范进出我院的车辆管理,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,确保师生交通安全,学校校园大门门禁道闸管理系统已投资建成,现已调试运行。为使校园大门门禁道闸管理系统启动工作顺利实施,并切实起到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作用,为维护和改善校园交通环境,现就校园内交通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任何车辆(执行紧急任务时的公安、消防、救护等特种车辆除外)进入校园后一律禁止鸣笛,减速慢行。
二、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途中,遇行人或骑车人时,应主动避让或减速让行,不得以鸣笛方式催促行人避让。
三、行人在校园道路上行走时,应走人行道或靠右行走;在机动车道上行走时,遇来车应靠边让行,不得与机动车争道。
四、规范停车。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在指定停放区域,不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,不在校园交通主干道、绿化地、操场、教学楼、消防通道及其它规定的禁停区域停放车辆。
五、所有车辆停放时必须停放在车位上,车位不足的地方,要停放在不影响其他车辆行驶的地方。
六、违停车辆处理
(一)一次违停者,由保卫处对车辆粘贴并记录。
(二)二次(含)以上违停者,学院对车辆牌号等相关信息在校园网上通报。
(三)屡次违停或拒不服从管理者,将禁止车辆进入校园,并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批评教育。
七、各单位要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管理,使他们自觉养成不在校园内鸣笛、超速、乱停乱放的的良好习惯。
请各部门认真传达和宣传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,教育本单位教职员工自觉遵守,服从并配合安保人员管理工作。共同维护安全、文明、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。
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。